1、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
参与指导和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对拟建项目的各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济分析和专项建议;
2、方案设计阶段:
用技术经济方法筛选、评价设计方案,并从技术经济角度对设计方案提供优化改进建议,形成客观的投资估算、概算等经济指标;
3、施工准备阶段:
严格督促设计院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监督其设计成果质量;协助业主完成清单预算编制等工作,严格遵守投资限额目标;在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协助业主完成或管理相关招标代理机构(如业主单独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合同条款、编制审定标底,协助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或其它采购形式选择承包商;
4、在工程实施阶段:
全面行使管理职能,对参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进行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等重要指标进行全面管理;
5、验收评价阶段:
代表委托人(业主)主持工程的竣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作好相应的后评价工作;在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继续行使管理职能,对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以确保工程的顺利使用。
2019年3月15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中明确提出,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为更好地实现投资建设意图,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这种需求与现行制度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背景下,必须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特别是要遵循项目周期规律和建设程序的客观要求,在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着力破除制度性障碍,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建设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传统的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一般由多家工程咨询服务商服务于一个项目工程,比如:设计院、监理公司、造价公司、招标代理公司等等,这种模式延续了很多年,其特点是“专而不全”,信息不连通,沟通不顺畅,建设方管理难度大,协调难度大,互相推诿严重等等,从而会影响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与传统模式相比,其优势主要体现在:节约投资成本、加快工期进度、提高服务质量、有效规避风险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1、更能节省投资,降低投资成本:
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单次招标方式,由于咨询服务覆盖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有利于整合各阶段工作内容,实现全过程投入把控,避免不必要的费用输出,这种方式更加省钱,降低投资成本。
2、缩短工程周期:
全过程工程可缩短日常管理、人力资源的投入,避免错漏信息;并且可以直接优化项目流程,简化每个项目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解决设计、造价、招标、建立等单位之间存在的责任分离等问题,缩短工程周期,加快工程的进度。
3、提高工程服务质量:
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利于促进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无缝连接,规避传统单一服务模式下易出现的管理漏洞和缺陷,同时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仅起到监督作用还能带动对方的积极性,从而提高项目服务质量。
4、有效规避风险: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管理过程中,能通过强化管理力度和把控每一环节,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建设方的责任风险。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为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准备、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规划、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等生产活动的服务活动,属于一种工程咨询服务模式。而工程EPC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一种工程建设组织方式。
从合同关系看: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受业主的委托,负责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和工程咨询服务,为业主提供有偿的咨询服务,在合同关系上更偏向于委托咨询服务合同。而EPC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和投资方或建设单位签订的是工程承包合同。
从管理范围和工作内容看: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管理范围更广,工作范围涵盖了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所有的工程咨询服务,除了前期的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还包括提供勘察设计、招标、造价、监理等各方面的咨询。而EPC总承包单位的工作虽然包含了设计,但是工作重心在工程施工建设阶段。
有的投资方和建设单位,认为在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中,选择了EPC总承包的模式,就等于将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都交给EPC总承包单位了,不需要再聘请工程咨询公司了,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2019年12月23日,住建部与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管理办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等项目管理单位,赋予相应权利,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因此,投资方和建设单位,不能因选择了EPC总承包模式,而降低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视。“全过程工程咨询+EPC总承包”结合的管理模式,应当是未来工程投资建设领域管理模式选择的发展趋势。
按照《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的定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分为: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两部分。
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主要包括:就投资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安全等影响可行性的要素,结合国家、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重大专项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相关审批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咨询单位以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帮助建设单位提高建设效率、节约建设资金。
按照《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的规定,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
《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要求建立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体系,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以服务合同管理为重点,加快构建适合我国投资决策和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的招标文件及合同示范文本,科学制定合同条款,促进合同双方履约。
在实践中,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广西、山东、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陆续发布了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实施细则,并发布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建设方和投资方可以作为参考自行进行修改,或者聘请工程咨询公司进行撰写和修改。中城天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积累了很好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技术标准、合同范本、招标文件等实操工作经验,完全能够为投资方、建设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咨询、合同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在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具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对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承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实践中,类似中城天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这样的具有招标代理、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并且具有一批符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求的综合型人才的企业,完全可以帮助投资方和建设单位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也可根据所包含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费用进行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在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所对应的单项咨询服务费用不再列支。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咨询服务的范围、内容和期限等与咨询单位确定服务酬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专项服务酬金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鼓励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单位予以奖励。
各地颁布的实施细则,普遍采用“1+N”的酬金计取模式,即:工程项目管理总协调费,加各专项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的酬金。